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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德镇:突出“四抓”落实“一把手”责任
2016-12-30 10:50:23    来源:盖德镇纪委

    一抓总责。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年初在镇农村工作会上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重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抓“下级”。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四抓自律。党委书记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责任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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