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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化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2016-12-30 10:51:55    来源:中共德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泉委反腐办〔2016〕7号)精神,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的自觉性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易发期,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推动、来落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以上率下的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规定,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要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通过网络、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举报,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回复举报人。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外事办和县总工会要持续推动“1+X”专项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送问题线索,形成源头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争取在“两节”前依规依纪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于2017年2月9日前将元旦春节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盖章)的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德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黄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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