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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化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1-28 15:54:00    来源:中共德化县民政局党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21日至5月19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系统谋划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原汁原味学习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党组书记亲自组织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四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党组统揽、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整改期间,累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压实第一责任,带头攻坚克难。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环节、协调重点事项、督办重要案件。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在党组书记的示范带动下,形成“立即改、彻底改、改到位”的攻坚氛围,推动40个反馈问题全部按期完成整改,更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是加强督导指导,确保整改质效。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机关自身整改的同时,着力将整改要求向基层延伸、与业务融合。针对巡察反馈中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等问题,通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下沉督促指导,推动问题在一线得到根治。注重总结提炼整改中的典型经验,儿童福利工作经验被《八闽快讯》刊发,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经验做法3次被省政府办《今日要讯》刊发;2024年度“福蕾行动计划”项目评估结果荣获泉州第一;服务类社会救助经验获得市政府副市长苏耿聪签批肯定,被市民政局发文推广;多篇工作信息被“福建民政”宣传推广;6、7月份,集中整治成效被省民政厅综合评价为“优秀”县(市、区),养老、救助领域整治成效被省民政厅集中整治综合协调工作组《简报》刊发,被市级工作专班评价为“好”(7月),殡葬领域鹤仙山陵园成为全省首批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单位之一(全省6家),被市级工作专班评价为“好”(6月)。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整改效果,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惠及于民、落地生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推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短板,与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发展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未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对一些民政工作的新理论、新观点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如,2024年10月27日至今,未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2023年至2024年,党组会会议记录未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至巡察组询问后,又在局干部职工会议记录里补记巡察指出的该问题内容,存在弄虚作假。

整改进展情况: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等作为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②在4月24日召开全县民政会议、4月15日和8月4日分别召开局干部职工会议、8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等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③指定局办公室陈水生专人整理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并及时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传达。

(2)针对未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全县护理型床位配比不够,专业护理人才储备不足。如,德化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指标要求“2024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年度目标值为11.5张”,至2024年底,我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52956人,每千名老人护理型床位占比仅为9.08张;至巡察时,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护工51人,其中持有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仅有13人。

整改进展情况:①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有医养结合养老床位580张,目前有护理型养老床位400张,护理型医养结合床位80张,入住人员145人,床位使用率36.25%,能满足需求。截至2024年12月数据,我县有户籍老年人口52956人,机构护理型床位76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护理型床位14张,完成11.5张年度指标。② 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已在建设中,主体已完工。计划新增养老床位100张,预计2026年底投用。③ 组织运营养老机构护理员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完成培训人次78人,取得结业证书78份。组织4人参加主题为“以赛促学强技能,以技赋能护银龄”的泉州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以赛代练提升整体护理水平。④ 各养老服务机构已建立“岗前+在岗”培训制度,截至2025年10月累计培训10场、覆盖100多人次,不断提升护理员职业技能。

(3)针对社会救助信息共享不畅通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低保、高龄津贴发放等动态监管的机制建立不够完善。如,2021年以来,存在5个低保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继续领取低保金情况,合计金额2.54万元;2025年初省级财政系统反馈,德化县有2名老年人高龄津贴存在跨市重复发放的情况,合计5250元。

整改进展情况:①牵头起草出台《中共德化县委政法委员会等16个部门关于做好困难群众信息比对校核和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德委政法〔2024〕39号),建立常态化信息比对校核共享机制,县直职能部门每月3日之前,将本单位新增信息反馈给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及时汇总各单位的数据并发至各乡镇,各乡镇民政办每个月审核确定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补”名单之前也要主动和乡镇派出所、市监所、司法所、医保、卫健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信息核对排查。文件出台以来,累计完成信息比对20868条次,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德化县提升社会救助效能夯实民生兜底保障》2025年8月5日在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刊发。②加强监督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德政民〔2025〕46号),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高龄补贴发放名单,同公安、人社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信息准确。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发放高龄补贴5700多人,发放资金282.29万元。③2025年9月-10月,将高龄补贴发放数据同公安的高龄老人户籍人口数据、户口迁入迁出数据、县人社局的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出“应退未退、应享未享”不规范高龄补贴数据近60条,已反馈乡镇做好整改,其中28条涉及17个村的不规范数据已作为线索移送。

(4)针对培育、壮大老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未能充分发挥老区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如,2021年以来共向中央、省、市争取老区发展项目补助资金980万元、补助项目81个,其中用于特色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30万元、补助项目13个,分别占比为13.2%、16%,比重相对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与上级老区主管部门沟通,在安排项目补助资金上加大对特色产业项目补助倾斜力度,鼓励老区村在申报项目补助方面多考虑特色产业发展,增加村民、村财收入,促进乡村振兴。2025年全市共100万元对10个老区特色产业项目进行补助,我县争取特色产业项目补助3个共30万元,占比33.3%。

2.关于“在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有欠缺。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不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未能真正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问题

(1)针对全面履行养老机构监管职责有缺失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做好监督检查。如,2025年县检察院联合检查中发现5家养老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管理的情况,3月份针对该问题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5年4月11日,市民政局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6名执法人员,并聘请1名消防专家到我县抽查2家养老机构,发现存在问题32个,已完成整改。2025年4月16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3家养老机构,发现存在问题13条均已完成整改。②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19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日等召开养老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机构安全生产、规范运营等工作进行布置、强调。③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定时到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养老服务股每月到养老机构开展常规检查指导,在汛期、基孔肯雅热疫情等特殊时期及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到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的全面排查指导,做好防范确保机构安全稳定。④落实闭环管理,实行“销号管理”。今年来通过各级“双随机”检查、上级督查、日常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等各种形式共发现养老机构存在问题83个,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要求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以上检查问题均已完成整改。⑤为5家运营养老机构均统一制作公示牌,对机构的备案信息、收费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上墙公示,鼓励老人及家属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氛围。⑥2025年4月10 日,召开“消防安全部署”会,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员进行“食药安全”约谈,2025年10月13日对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杨月媛进行约谈,及时提醒、督促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以更加积极严谨的态度投入到为老服务工作中。

(2)针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服务次数未完成。如,2023年德化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购买合同约定“上门服务的老人数量500人,每个月服务3次,全年每人服务不少于30次”,至2024年12月10日合同到期时,实际服务结算为9118次,不足合同约定的15000次的要求,2025年1月9日仍与该机构签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合同。

整改进展情况:①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进行准入和退出监管,通过向“福州夸克市场信息研究有限公司”购买评估服务,对禾康养老服务公司开展的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居家上门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得分88.50分,符合合同要求。②做好过程监管,通过将票据工单上的数据同系统上的数据比对、将两个不同项目工单进行交叉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合规,对两个工单间隔时间过短、服务提供时间异常等工单进行核实。合同期为2025.01.10-2026.01.09的德化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约定服务数量为500人,经电话回访老人和核对工单,现正在提供上门服务的数量为480人(动态变化)。③对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进行宣传。在元宵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展开各类活动同时做好宣传,2025年10月24日在三班镇泗滨村开展“颐养瓷都・情暖重阳”德化县重阳节敬老爱老活动时,禾康养老服务公司对居家上门服务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宣传。

(3)针对适老化改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对项目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后续监管不到位。如,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中,服务机构未根据合同约定“按‘一人一案’合理制定适老化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等项目”,109户家庭的改造项目和用品配置趋于雷同,部分闲置或沦为摆设,设备后续维护缺失;巡察走访春美乡17户家庭发现,17张护理床实际在使用的仅3张,20张可移动洗澡椅均未作为助浴用品使用,感应夜灯基本失灵。

整改进展情况:①按《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其中:建床的补助支持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基础项目是必须配置的项目,可选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的项目。8个改造项中,6项为基础必选项目:如淋浴椅、地面改造的防滑处理、高低处理、小夜灯等,仅2项为自选项目。适老化产品未能合理使用的,在上门入户期间,将引导服务对象合理使用产品。②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家床)项目后续监管,由福州安菲科技有限公司对德化县适老化改造及老年用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其中养老床位建设满意度100%,居家上门服务满意度98.18%,促进各适老化产品使用率。③要求家床建设第三方服务公司禾康养老服务公司对适老化产品进行检查,对有损坏的产品进行维修,截至目前完成感应小夜灯电池的更换近30户。

(4)针对购买服务培训指导不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养老上门服务内容不合理。如,2025年1-3月期间,林某琼等多名助老员提供的2024年度德化县居家上门服务项目中大量存在“同一天不同时段服务同一人”的现象,共涉及140人365单。巡察期间已督促立行立改,现已整改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①督促服务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要求服务公司重新梳理服务流程,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地理位置,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和时间,避免出现重复服务的情况。②加强业务培训。督促服务公司组织全体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合同条款认真研读,对象认定准确,确保服务到位。对规范服务、工单填写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服务过程规范有序,工单信息真实、准确、完整。③召开约谈会。5月16日,召开养老服务股及禾康公司全体人员约谈会,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项目管理规范化程度。加强对服务流程、工单记录、服务质量、信息化平台监管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服务项目规范运行。对养老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徐秀生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并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关于“履行慈善行业组织指导监督职责不到位。弱化“以社会救助为中心”方针,虚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宗旨”的问题

(1)针对混淆“慈善”与“社会公益”边界区别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大部分慈善资金未用于慈善事业。如,2021-2024年,县慈善总会累计接收统筹、冠名、定向基金及利息4864.22万元,大部分资金流向教育促进会(用于教师奖补)、乡村基础设施、矿山企业对村级补助,用于慈善助困、助学、助医的资金仅1073.81万元,且来源渠道主要依靠全县干部职工“慈善一日捐”和银行存款利息。

整改进展情况:①结合“中华慈善日”“福建慈善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县民政局、慈善总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市医疗保障局德化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汇聚向善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暨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共发放“一日捐”公益行动科普宣传、“瓷都易助”等宣传资料500多份,生动普及慈善知识,传递公益理念,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等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知识。②组织开展“爱我德化·慈善一日捐”等倡议活动,广泛发放倡议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奉献爱心,已收到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医院县、县中医院、县实验小学等机关事业单位捐款49万元,慈善一日捐还在进行中。聚焦困难学生家庭的实际困境,联合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困难学生资助活动,为困难家庭减轻教育支出压力。此次活动共资助175名学生,发放38.2万元,切实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③慈善总会发起2025年爱心慈善捐款倡议,积极动员有能力的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收到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化龙峰陶瓷有限公司、 德化县丘埕矿业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顺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捐赠合计197.3万元;德化“大先生”公益基金已先后接受澳门安海同乡会、世界晋江青年联谊会、晋江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晋江市崇军慈善基金以及晋江市王冬星、陈莉莉伉俪,苏建华先生、晋江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福州市晋江商会等捐款合计191万元,有效拓宽了资金来源。

(2)针对助困慰问对象审核把关不精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仁善扶贫基金系县慈善总会内设子基金,但慈善总会未严格落实慰问对象由“乡政府每年提供一批因病、因灾致贫致困的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名单,经德化县扶贫办、民政局审核后,送香港仁善扶贫基金会和泉州市慈善总会筛选”的约定要求。如,2023年度和2024年度《泉州市慈善总会春节慈善助困慰问名册》中标注“特困户或低保户”160户共慰问16万元,通过民政信息比对,其中非“特困户或低保户”有109户占68.12%;2023年1月,向德化春华陶瓷有限公司拨款22万元反哺慰问公司员工和久住村群众130人;2024年6月、2024年12月分别向厦门春华集团有限公司拨款2万元、9万元反哺慰问公司困难职工41人。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按照县民政局所提供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特困人员名单为准,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国庆中秋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把关。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共慰问756人,合计37.8万元。②关于春华集团反哺企业员工慰问的问题,慈善总会告知该企业资助对象筛选标准和流程,并督促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责任传导机制不健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缺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别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2次,集中研讨仅有1次,未达到集中研讨需占年度理论学习的50%要求;针对“习近平来闽考察调研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主题未开展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①修订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列研讨内容,开展“习近平来闽考察调研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研讨,2025年来已开展6次专题研讨,集中研讨占比≥50%。②专题研讨会前通知研讨主题、时间、发言人,会后指定专人形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建立学习台账,目前已形成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有关调查研究报告,不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个别党组班子成员在2022和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问题,未能结合分管领域深入剖析和查摆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今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次,强化班子成员思想认和政治责任感。②在2025年8月底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须包含意识形态工作查摆内容,班子成员等均能结合分管领域深入剖析意识形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针对未严格落实“双审制”工作要求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的社工考前培训、儿童主任培训审批表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①通过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双审制”工作要求,明确审批流程及材料规范,今年来民政服务站举办的讲座、培训严格落实“双审制”,对讲座老师及课件进行双审,培训、讲座等活动审批表填写完整、签字齐全。②严格落实“双审制”内部核查机制,党建办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双审制”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等审批流程规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严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拉得不够紧,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如,2023、2024年度党组书记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未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8月听取班子成员2025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由党建办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制度,班子成员2025年8月向党组书面报告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5年2月、8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针对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廉政谈心谈话未实现全覆盖。如,2023、2024年党组书记仅对2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仅对部分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2月26日,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中谈话人为谢某城,但谈话记录中的谈话人为陈某安;2023年6月新考录的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时间为11月;2024年新调入的工勤人员未见任职谈话材料。

整改进展情况:①规范谈话要求,明确“四必谈”要求(任职前必谈、岗位调整必谈、发现苗头必谈、年度定期必谈),实现廉政谈心谈话全覆盖。②开展“回头看”整改,对2024年新调入的工勤人员开展任职谈话。2025年8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新任职的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进行廉政谈心谈话,2025年10月对新任职的办公室主任、党建办负责人等进行廉政谈心谈话。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等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监督检查不够深入,未能有效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如,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民政局内部的自主发现问题线索为0条。

整改进展情况:①开展“嵌入式”监督,派员参加党组会,紧盯“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制约权力运行,持续提升监督质效;②针对县民政局公益慈善领域专项行动,选取“教育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小切口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县民政局从中深入查找挖掘,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四条4条。

2.关于“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不够显著。在推进殡葬工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方面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殡葬领域整治工作不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如,2023、2024年度党组书记未定期听公墓建设用林用地合规性问题突出。如,2024年11月,省、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专项行动专班到我县督导检查公墓建设时,发现鹤仙山陵园及龙浔、盖德、三班、雷峰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用林报批滞后,涉及林地13.77亩、耕地4.74亩。

整改进展情况:①鹤仙山陵园及龙浔、盖德、雷峰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补办用林用地报批手续,省政府已下发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675号、680号、701号、711号)、省林业局已下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闽泉德林地审〔2025〕34号、81号、86号、90号),于9月20日办好。②三班镇公益性公墓,涉及林地部分为生态保护红线,无法补办手续,于7月30日完成台账、公告、围栏进行封闭管理,殡葬设施分类处置意见表、殡葬设施管理台账、封闭管理公告、殡葬设施管理承诺书,表格一式五份,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乡镇、村各执一份;于9月19日联合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3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及相关措施的通知》(德政民〔2025〕52号),督促该镇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新增违法行为,我局将联合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对该镇阶段性进行检查。③通过出台政策、联动执法、分类处置与综合监管等多种方式,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印发《加强公墓巡查监管工作细则》(德政民〔2025〕34号)、联合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3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及相关措施的通知》(德政民〔2025〕52号)、县民政局等10部门印发《全县深入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德政民〔2025〕53号)、印发《德化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2025〕25号)、印发《德化县全面推进泉州市殡仪服务“一码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德政民〔2025〕39号),召开德化县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积极构建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殡葬领域鹤仙山陵园成为全省首批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单位之一(全省6家),6月份被市级工作专班评价为“好”。

(2)针对长者食堂持续运营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措施不力,未真正发挥长者食堂解决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作用。如,2024年开展部分长者食堂未持续开展运营问题专项整治,至2024年底全县23个长者食堂有效运营200餐以上的仅7个,占30.4%,与市里70%的目标有一定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5年8月22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全县民政工作会上对养老领域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特别是长者食堂运营效果不佳的问题进行指导布置。②协同省民政厅做好2022年以来长者食堂运营情况的督导检查,同时每季度督促有关乡镇做好“金民系统”养老服务平台长者食堂运营数据的填报。③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各类爱心食堂、爱心义诊、慰问等助老活动期间同步进行宣传,全县共开展20多场。④政策支持,推动长者食堂持续运营。出台《德化县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障助餐服务方案》,优先在转移人口集中的城关区域布局长者食堂,通过“政府补、社会筹、慈善捐、个人掏”多元模式运营。建设阶段每个长者食堂补30万元,运营阶段按“每日两餐补7万元/年、每日午餐补3.6万元/年、每日早餐补2万元/年”分类补贴;同时给予用餐老人每餐1-3元餐费补贴,对该群体用餐满1年者个人缴费再按30%“以奖代补”,适配不同需求。印发《中共德化县委文明办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慈善总会关于持续推进“爱心厨房”活动暨下达长者食堂示范点补助资金的通知》(德政民〔2025〕36号)助力长者食堂的长效运营。⑤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积极申请上级的长者食堂运营补助,2025年获得省级长者食堂运营补贴资金10万元,其中:英山村长者食堂5万元、德新社区长者食堂5万元。

(3)针对落实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城乡困难群众未享受到殡葬服务费免除政策。如,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全县有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共67人未享受免除政策,其中,2025年1月至今仍有5人。

整改进展情况:①每月初将18个乡镇的城乡低保(含特困)名单发至殡仪馆服务窗口,及时将政策第一时间传到到位,在窗口直接给予减免。②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全县有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共67人未享受免除政策,经核查梳理赤水镇陈秀英等33人困难群众未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39348元;相关乡镇及时通知家属填写好监护人、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开户行、账号,局申请资金于9月16日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统一发放到家属的账号。③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免除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德政民〔2025〕14号)、印发《德化县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的通知(德政民〔2025〕42号),建立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制度,推动殡葬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更好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4)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较少。如,2025年1月以来,养老服务和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专项中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别为1个和0个。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德化县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专班成员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②召开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会商会、工作推进会。通过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起底存量问题,动态收集增量线索,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聚焦高龄补贴、机构入住补贴,排查“发放及时性、对象准确性(该增未增、该减未减)”等问题,累计查找机构监管、资金发放问题191条,收回违规资金3.97065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7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41个。③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成效影响 。2025年7月,我县养老专项集中整治成效获省民政厅综合评价“优秀”并红榜通报;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获上级刊发,包括: 《德化县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山区养老范例》登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第91期;《“小城”有“大爱” “宜居”更“幸福”——德化县创建“爱心幸福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作为民生品牌,登载省民政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简报》第36期;《德化县创建“爱心幸福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登载《泉州要讯》正刊〔2025〕第77期。  

3.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有短板。采购管理体系不完善,存在采购流程、合同约定等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问题

(1)针对询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询价存在不合理。如,2024年11月25日,党组会研究“彩票公益金公益属性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询价结果有2家报价均高于控制价5万元,属于废标未重新组织询价报价。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5年8月4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额政府采购工程采购管理机制的通知》《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指引〉的通知》以及《德化县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的通知》等一系列最新政府采购政策文件。通过系统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采购经办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的最新政策要求、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要点,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政策执行水平。 ②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以案为鉴,增强全体人员的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采购纪律的刚性约束。③2025年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等重点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所有采购项目的重要事项,包括采购方式、预算、供应商资格条件、成交结果等,均必须提交局务会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确保采购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保障政府采购流程的规范、透明、有序。

(2)针对未按合同要求执行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存在转嫁费用情况。如,2023年12月4日,民政局(甲方)、德化县致和社工事务所(乙方)、湖北省荆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丙方)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内容由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进行购买服务评估,但评估费用2万元却由乙方进行支付给丙方。

整改进展情况:①以上评估费用系甲方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约定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在网签合同时,直接套用合同模板未增加补录评估费用支付条款。②认真学习有关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法律顾问,2025年乡镇民政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意向已于9月29日发布,同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评估费用由谁支付。

(3)针支付超合同约定的额外费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对合同约定服务的内容额外支付奖励。如,2023年德化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服务已包含“课题研究”等内容,2024年2月4日,经党组会研究,仍奖励致和社工相关人员一等奖论文1篇5000元、优秀论文1篇3000元。

整改进展情况:①要求德化县致和社工事务所退回“课题研究”获奖奖金,德化县致和社工事务所已于9月22日退回“课题研究”获奖奖金8000元。②通过干部职工会议等,强调相关财务支出应符合合同约定,以会代训提高相关人员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③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不到位,在财务支出审批、合同履行协议、差旅费报销等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1)针对财务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培训费用报销不符合规定,支付项目服务费用未附相应佐证材料。如,2023年9月,谢某城参加养老护理员高级工种培训,报销差旅费和培训费合计2000元,根据(泉财行〔2018〕516号)文件要求,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2023年1月、3月、5月,11月分别支付“德化县福蕾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合同服务费各3.98万元,未附合同约定的成果报告或服务内容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①谢某城于2025年8月26日退回报销的差旅费和培训费合计2000元。②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补充2023年1月、3月、5月、11月分别支付“德化县福蕾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合同服务费各3.98万元应附合同约定的成果报告或服务内容清单。③民政局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存在差旅费错误报销等问题。如,2021年1月支付刘某惕两天报销差旅费360元,但出差审批仅申请1天;2021年1月支付张某宏、刘某惕1天差旅费共100元,事由是“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互评会”,但所附文件通知为“关于召开2020年度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与报销内容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①出差人员刘文惕补批《出差审批单》作为差旅费报销依据,出差起止时间2天。②出差人员张某宏、刘某惕提供“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互评会”文件通知作为报销差旅费依据。③民政局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3)针对物资出入库情况未严格进行登记管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批量采购的宣传品未进行登记管理。如,2024年12月支付福彩宣传品(茶具)4.995万元,共2800份,未制定物品领取单及出入库登记。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2800份福彩宣传品(茶具)补建追溯档案,核对采购清单、付款凭证及实际库存,补充出入库登记记录,交给财务存档。②同时规范单位其他物资采购与出入库管理,从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出库审批到台账记录全流程规范。

(4)针对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接待费用未附菜单。如,2023年12月、2024年4月、2024年7月支付公务用餐费用,3笔超1000元的接待费均未附菜单;慈善总会2022年9月、2024年10月支付2笔超1000元的接待费未附菜单。

整改进展情况:①善慈善总会已完善报销手续,补充大额接待费菜单等相关费用凭证。②在办理支付时,《财政授权支付申请书》单位录入员或审核员要审查签名,杜绝出现此类情况。③严把报销凭证审核关,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发票真伪)、完整性(材料是否完整),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制度,手续资料不完整的不予报销。

(5)针对记账凭证要素不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如,2021至2022年度慈善总会的记账凭证中的财务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经办人均无相应人员签章。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慈善总会财务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经办人等相应人员对2021至2022年度记账凭证进行签章,规范记账凭证各项要素,同时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今后记账凭证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研究未按要求落实”的问题

(1)针对重大决策事项未按党组会研究决定执行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3年度“关于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2023年7月10日党组会研究“关爱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但项目协议签订服务期限却为“至2024年6月30日止”。

整改进展情况:①该项目市民政局下达文件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县级根据市局要求2023年5月16日制定《德化县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方案的通知》该项目服务期限到2023年12月年底,由于文件出台较晚,根据实际需要延长到2024年6月30日止,累计建档188人,探访850人次,开展个案帮扶8个,帮扶关爱活动12场。②针对重大决策事项,党组会(局务会)前分管领导对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的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2)针对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未落实“逐一表决”和“末位表态”制度规定。如,2024年3月15日党组会研究关于申报2024年市级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和2025年2月19日研究确定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事宜,参会人员均未逐一表态发言,由主要领导直接进行总结性发言。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学习《中共德化县民政局党组关于修订印发中共德化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②每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前,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会议,对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和程序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3)针对会议研究不严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会议议题提交存在错误。如,2024年10月23日提交党组会的议题还未进行研究,议题内容却已写明“确定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为第三方评估及督导服务中标单位”。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会议强调会议提交单有关要求,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②局党组会(局务会)召开前,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规范填写上报需研究过会的“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

2.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干事不够严谨”的问题

(1)针对社会救助抽查工作开展不够严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未能科学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执行。如,2023年下发的《开展社会救助常态化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制定的抽查方式较为笼统、抽查内容不够完善,未将社会救助申报及终止的流程纳入抽查内容,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也未体现后续的整改要求和结果运用;2024年仅开展一次入户抽查,部分整改通知书存在检查单位负责人未签名或落款时间空白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印发《关于对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检查督导的通知》至各乡镇,进一步明确督导重点内容和人员安排,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后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让乡镇负责人签字认领,限时整改。②加大下乡督导力度,今年来配合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乡镇开展督导18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收到乡镇整改报告18份。③率先启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研发“瓷都易助”微信小程序,出台《“瓷都易助”服务类社会救助转介机制建设方案》、《德化县瓷都易助“救助+就业”困难群众精准帮扶方案》,提供“助困、助康、助学、助业、助融”五助转介服务,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创新“三张清单、四项机制、五助服务”,构建“物质+服务”救助格局经验做法4月14日在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刊发,《德化县创新“345”工作法,打造“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新样板》9月1日在省民政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简报发文推广、9月30日泉州市民政局转发《德化县“345”工作法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我县救助故事《生活里从此多了一些温暖的盼头》9月8日在《中国社会报》刊发。

(2)针对上级文件政策传达不及时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文件转发滞后。如,《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闽民救〔2021〕127号)和《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于2021年10月29日下发,至2022年5月9日才将以上2份文件以文件转发形式发给各乡镇参照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1年11月15日收到《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闽民救〔2021〕127号)和《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两份文件后,在2021年11月25日召开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上,分管领导组织学习了《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和《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闽民救〔2021〕127号)两份文件,对核心内容与修订要点进行重点解读学习。②对上级文件政策传达不及时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通过谈话提醒,使其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时效观念。

(3)针对公文行文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印发文件中引用的上级文件文号存在错误。如,德民政〔2021〕50号、德民政〔2022〕62号、德民政〔2023〕54号、德民政〔2024〕73号等发文,文件中把“闽民救〔2021〕127号、128号”错误表述为“闽民保〔2021〕127号、128号”。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公文行文有关要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字材料撰写能力;②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文件会签时,相关领导要对行文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③文件印发前,办公室人员要再次对行文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把关,文件印制后,经办人进行复核,确保文件内容及格式不出现错误。

3.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基础工作还存在漏项,以党建引领民政工作全过程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党支部班子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党支部人选配备、任免程序不规范,未经会议研究和宣布。如,2024年4月18日党支部副书记进行调整,未经支委会研究,且未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任命;陈某玲于2023年9月党组织关系已调离党支部却仍担任党内职务,2023年10月至12月仍参与支委会决策事务。

整改进展情况:①规范党支部人选配备及任免程序,严格执行党支部班子成员任免的相关规定,2025年2月底民政局党支部换届选举新一届班子成员,支部班子成员的调整、任免均经过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支委会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审批,审批后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向全体党员公开任免情况,接受党员监督。②2025年10月任免党建办负责人,更新党务工作者花名册,并做好工作交接。同时,加强对党员党组织关系变动情况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党员信息,2025年调出党员2名、调入党员1名。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存在走过场。如,苏某斌与陈某玲2022至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年的谈话内容一致,存在一谈多用、谈话记录仅一句话概括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①规范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内容与流程,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等结合巡察存在问题、年度工作实际、个人思想动态等开展谈心谈话,做到 “一人一谈、一事一议”,避免内容重复、一谈多用的情况。②统一规范谈心谈话记录格式,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具体,需详细载明谈话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话具体内容,严禁以一句话简单概括。安排专人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针对性,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及时退回整改,确保记录能够真实反映谈话情况。

(3)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支委会、党支部党员大会仅停留于传达、宣读文件;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及2022、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未有效结合民政工作业务提出贯彻意见及部署下阶段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①提升支委会及党员大会实效,在支委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在传达、宣读文件后,组织党员围绕民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等民政业务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提出具体解决思路和措施,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②结合民政工作要点对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进行补充修订,2025年1月、7月召开支委会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党建工作目标与民政业务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分解,明确党建引领业务的具体举措。

4.关于“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干部队伍培养、管理、监督等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在出国(境)证照管理等方面还有疏漏。”的问题

(1)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未能做好集中管理,证照未做到“应收尽收”。如,退休干部陈某敬、鲁某民、苏某阳等3人的护照未进行收缴及台账登记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①8月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共德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②指定由办公室负责人王雅冰专人管理出国(境)证件。③收回鲁某民、苏某阳2人证件进行统一管理(其中陈某敬已故),并统一登记造册。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紧。”的问题

(1)针对巡察整改工作未能抓实抓常,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巡察“回头看”指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滞后”,此次巡察发现,该问题仍然存在,如,盖德镇敬老院2018年因兴泉铁路征迁拆除,2024年6月才申请立项重建,至巡察时仍未动工。

整改进展情况:①继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对接,向上争取项目。2025年投入210多万元建设5个长者食堂、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预计11月可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提升养老设施整体水平求。②投入800多万元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打造中高端养老服务标杆,提升县域养老承载能力,分解农村养老设施的压力,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③督促盖德镇政府做好“盖德镇敬老院”建设,指导按要求建设,配建应有的照料床位、厨房、餐厅及活动室等设施设备。

2.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抓整改的力度不足,整改后续跟踪督促不够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巡察“回头看”指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扎实”,此次巡察发现,该问题仍然存在,如,2021年以来,单位制定的岗位及个人的廉政风险排查表中未设置风险等级,未对廉政风险等级进行评定;2024年7月,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机构未在中介网上超市选取,被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谈话提醒后,2025年4月签订的廉政风险排查表中仍未将该项廉政风险点纳入。

整改进展情况:①督促县民政局将巡察反馈问题、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跟踪整改进度,压实整改责任。②督促县民政局重新规范岗位及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精准查找自身廉政风险点,针对“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机构未在中介网上超市选取”等问题,督促县民政局将该违规问题纳入廉政风险点清单。③督促县民政局定期更新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档案,2025年8月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并报送纪检监察组进行审核备案,确保风险防控覆盖关键岗位、关键领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

下一步,县民政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压实整改责任上再深化。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坚持目标不变、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纳入常态化工作日程,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的持续性、彻底性。

二是聚焦健全长效机制,在推动标本兼治上再发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上下功夫。重点围绕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政府采购、财务规范、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查漏补缺,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统一。

三是突出成果转化运用,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增效。坚决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履行核心职能、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德化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的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再从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522537;通信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131号,邮政编码:362500;电子邮箱:dhxmzj@163.com。

中共德化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蔡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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